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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張翠蓮女士清寒獎學金

壹、設立宗旨:財團法人核能與新能源教育研究協進會為獎助清寒學生就
讀國小以上各級學校,俾能激勵求學上進的精神,協助勤奮向學之學生順利完成學
業、積極彰顯社會公平正義,實現人盡其才的教育目標,特設立財團法人核能與新
能源教育研究協進會清寒助學金 。
貳、實施辦法:為有效處理本助學金,特訂定「財團法人核能與新能源教育究協進會清
寒助學金實施辦法」。
參、申請資格:需符合下列條件:
一、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 國小、國中在學學生。
二、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。
三、具有參與節能省碳、低能能源、永續能源及核能相關活動(含講座、營隊及科展)等經
驗。
四、本助學金每年申請一次。
肆、助學金額:
一、國小學生:經審核後,每名發放新台幣貳仟元整。
二、國中學生:經審核後,每名發放新台幣參仟元整。
伍、申請方式:
一、本助學金之申請得由學校推薦或個人申請。
二、申請者請於每年7月5日前,備妥下列申請(證明)文件,洽教務處註冊組辦理。
(一)申請表(附件1)
(二)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
(三)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
(四)其他證明(依據申請資格第三點)
三、前述資料未備齊者將取銷其申請資格。
四、審查由財團法人核能與新能源教育研究協進會評審小組進行審查,以學校推薦者優先。
五、錄取名額,得視年度預算及核定人數,機動調整。
六、未獲頒本助學金者,另寄信函通知,但不予退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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