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助學金

一、 依據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5年2月2日115公字第005號及第008號函辦理。
二、 中部地區國小助學金:
(一) 申請期程:自115年2月23日起至115年3月20日止(郵戳為憑)。
(二) 申請對象:國小在學學生。
(三) 申請地區:限臺中市、南投縣市、彰化縣市之學校。
(四) 申請名額: 國小150名。(該基金會保留更改各項名額之權利)
(五) 申請方式:由各校自行從網路下載資料表格(請依年段使用正確表格提出申請),學校審核後提出申請郵寄至該會(41260臺中市大里區夏元路6-6號)。
(六) 助學金額:國小每名新臺幣3,500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