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錄取人員應於114年7月28日(星期一)上午10時30分,至草屯國小會議室(542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210號)辦理報到。
二、請攜帶國民身分證、准考證正本、印章親自報到,如委託他人者,受委託者應攜帶委託書(如附件)及雙方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(如國民身分證、駕照、護照及健保IC卡)至草屯國民小學(會議室)參加分發。
三、本案依錄取人員成績順序公開分發,分發作業時,如經現場工作人員唱名3次未到場者或不接受分發,以棄權論,不得提出任何異議;經分發後,不得要求更換服務學校,並應於114年7月30日(星期三)中午12時前,攜帶相關證件正本,前往各分發學校(幼兒園)辦理報到及簽約手續,未準時報到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,將另行通知備取者遞補。
四、請正取1至4名準時到場,未到場或不接受分發者,以棄權論。
五、委託書、缺額一覽表及錄取名單如附件